关于推荐甘肃省高校2014年“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1浏览次数:12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全省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甘教思[2014]12号)要求,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甘肃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日制三、四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共推荐“三好学生”40名、“优秀学生干部”26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推荐标准

(一)“三好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2013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13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德育课成绩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

3.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院、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要坚持严格遵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原则上应从获得我校2012—2013学年校、院“三好学生”和“模范学生干部”中提名。

(一) “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的推荐实行等额推荐,经所在班级酝酿推荐、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处)审查汇总、学校评优工作小组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实行差额推荐,经所在班级酝酿推荐、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处)审查汇总后组织统一面试,最终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14名推荐人选,学校评优工作小组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推荐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于4月16日(星期三)前务必将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汇总表、个人事迹单行材料(2000字以内)、2013年度成绩单(教务处成绩库打印版、加盖公章)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科,同时将审批表、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xsk@nwnu.edu.cn邮箱。

附件:
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
甘肃省高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