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5浏览次数:73

2016年我院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院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简章和报考条件、要求。

3.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优先考虑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

4.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公共课考试科目原则相同。

5.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向学术型专业调剂。

6.接收符合条件的退伍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研究生调剂。

7.不接收同等学力(专科学历毕业、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调剂。

以上原则如遇政策调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二、调剂学科和专业:

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法律(非法学)【035101】

法律(法学)【035102】

三、调剂程序:

1.下载调剂表。登陆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yjsy.nwnu.edu.cn)下载西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填写好后寄送或电子邮件发至zhxy312@nwnu.edu.cn(调剂系统开通后可直接登陆系统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考生与各相关学院联系,并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上的“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

3.回复复试通知。我院在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安期进行回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并回复的考生请登陆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并填写《政治审查表》,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并参加复试,不按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5.点击待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我校将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招生单位可随时取消“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该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我校调剂工作将于教育部开通系统以后正式开始。

《西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西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