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北法律文化资源收集与整理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13浏览次数:23

一、单位简介

 

2138太阳集团“西北法律文化资源整理与应用研究中心”是2010年设立的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本研究基地的宗旨在于进行大量的实地调研,切实挖掘西北地区丰富的法律文化资源及其载体,通过复制、拍照、录音录像、采访等方式进行固定,并对收集到的资源进行归类,建立法律文化资源数据库,然后对这些资源进行历史性的实效评价,分析其在历史上发挥作用的具体情形以及当时的社会环境,再与当前的社会现实进行对比,深入分析其与国家法规则之间的冲突与协调,从而提出对解决当下法律问题有针对性的规则建议。“西北法律文化资源整理与应用研究中心”的宗旨是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目标是建成特色显明、优势突出,并能回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时代命题,为西北边疆治理和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咨询服务的高校智库。

 

2016年暑假期间,我院号召全院在校学生(含本科生与研究生)踊跃加盟此次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将视活动绩效给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记入相关社会实践活动学分或专业实践学分,并授予优秀调研员证书等荣誉称号。

 

二、社会实践活动主题:收集与整理西北法律文化资源及其载体

 

西北法律文化资源及其载体,依据内容不同,具体包括:

1、岩画中的西北法律文化;

2、壁画中的西北法律文化;

3、实物中的西北法律文化;

4、档案中的西北法律文化;

5、生活中的西北法律文化(民间法和民族习惯法等)。

 

依据载体不同,具体包括:

1、纸质文献类资料(比如民间契约文书、调解仲裁文书、民间惯习汇编和民间民俗方志等);

2、实物形态类资料(比如“豆选”器物、“廌”暨独角兽雕像、金瓶掣签辅助器物等与法律运行程序有关的实物载体等);

3、影像文献类资料(比如村民选举实况录像资料、刀郎麦西莱普录像资料,以及有关法律文化历史图片资料等);

4、口述整理类资料(比如通过访谈获取的民间法律故事、民间法和民族习惯法回忆性口述资料等)。

5、其他形态类资料。

 

二、社会实践活动要求

 

1、2138太阳集团在校学生(含本科生与研究生),尤其是家乡在甘、青、宁、陕、内蒙、新疆、西藏、广西及东北三省等省区的同学均应参加;

2、暑期回到所在家乡,借助当地人脉资源独立完成,返校后两周内上交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3、了解并熟悉西北法律文化资源及其载体的含义和种类,并具有发现或识别西北法律文化资源的能力。

 

三、调研支持

 

1、为调研员提供西北法律文化资源识别、收集和整理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2、建立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QQ群,由基地老师提供实时指导;

3、对付费获得的相关西北法律文化资源及其载体,学院将给予全额补贴;

4、对完成基本调研任务的同学,学院将为其记入相关社会实践活动学分或专业实践学分;

5、对优秀调研员及调研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优秀调研员颁发院级荣誉证书;对收集到的西北法律文化资源及其载体进行登记编号,并确认发现者署名权;调研过程中有重要发现的调查员,将有专门老师指导完成原创性调研成果,收录“西北法律文化资源数据库”,并择优在2138太阳集团主办的《西北法律文化资源》(学术集刊)发表、出版。

 

四、调研任务

 

1、收集至少二件西北法律文化资源及其载体,无法取得原件者,可取得复印件或保存为影像资料;

2、完成调研日志,记录每天的调研内容;

3、上交材料。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调研成果交至《西北法律文化资源》编辑部,2138太阳集团203办公室。同时将调研日志发至:lcrinwc@163.com

 

五、报名方式

 

确定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同学,在所在班级报名,请各班级负责人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姓名、电话和QQ发送至lcrinwc@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王勇:13919955790   赵书文 :13919447385

西北法律文化资源:公众微信号:lcrinwc

联系地址:西北法律文化资源》编辑部,2138太阳集团203办公室

 

 

                                                2138太阳集团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