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申报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21浏览次数:33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申报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条件

1.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是面向普通本科专业开设的全校性公共必修课或通识课程(综合教育类课程)或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起核心作用的专业必修课或教学质量高、学生受益面较广的专业课,并连续开设3年以上(新开办专业的课程可适当放宽时间要求)。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获学校双星计划资助或获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三等(含)奖以上的讲师亦可作为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时间(新开办专业的课程负责人可适当放宽职称与时间要求)。申报课程应具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责任心强且教学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通识课程不做要求)。

3)申报课程应具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前期基础,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有教学必需的实验、实习条件。

4)申报课程需建设课程网站。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完成课程基本资源建设,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并全部在校园网主页上网。(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5)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综合素养,注重通识课程的精品化建设,提高通识教育课程的质量,打造体现我校优势特色的高水平的核心通识课程,学校鼓励承担通识课程的教师积极申报。

2.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职称为教授;

2)历年校级重点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及本次评出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二)申报程序

1.课程申报需严格执行《西北师范大学本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校级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

2.学院组织本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所申报课程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对具备申报条件的课程签署推荐意见后,由学院统一报送。

3.申报课程需向学校申请公共网络空间,由课程负责人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网站空间申请表》。

二、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查看材料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网上评审与现场答辩,拟确定2018年度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及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推荐申报项目,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批准。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1.2018年4月13日前,各学院统一报送《西北师范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西北师范大学网站空间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2.2018年4月13日前(刚性时间),各学院统一报送《西北师范大学校级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申报课程完成网站建设。

3.2018年5月组织评审。

4.上述材料可从本通知附件下载。材料报送地址: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教学9号楼1306室),电子邮箱:jiaoxk@nwnu.edu.cn;联系电话:7971611。

附件:

1.《西北师范大学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申报表》  

2.《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  

3.《西北师范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4.《西北师范大学网站空间申请表》 

  

                                       

                                                                         教 务 处

                                                                       2018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