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138太阳集团2019年“研究生学术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赵小培发布时间:2019-11-04浏览次数:617


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营造探究知识、崇尚真理的学术氛围,提升研究生科研素养和实践能力,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西师发〔201939号)。学院决定举办2019年“研究生学术月”活动,现将活动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博学 求真 创新

二、活动时间

20191030日——1210

三、申请范围

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超过规定学制年限、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以及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之列。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专业课程学习无补考记录。

(二)其他条件

1.“学术之星”评选对象原则上为学术学位研究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原则上至少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上一年度必修课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

2)学术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在本年度内(截至20191031日),硕士生至少有1C类及以上科研成果,成果认定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执行。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月”等各类学术活动,表现突出。

2.“实践之星”评选对象原则上为专业学位研究生,除满足上述基础条件外,原则上至少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参加并完成上一年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实习见习实训,且成绩优异。

2)本年度内(截至20191031日),以第一作者或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完成的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等实践成果,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或被采纳;或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3)本年度内(截至20191031日),在国家教指委、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以及国家各专业教育学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学院研究生学术月活动期间举办的实践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五、活动内容

 “研究生学术月”活动力求发挥学院优势,展现学院特色,形式多样,内涵丰富。本次活动主要分为五个板块:

(一)专家讲座。结合本院自身学科特点,组织本院教师或邀请校内外知名学者举行学术讲座,面向全院研究生开放。

(二)研究生学术报告和实践比赛评比及论坛。学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报告和实践比赛评比及论坛,促进研究生学术和实践能力的提升。  

(三)学术沙龙及座谈会。学院组织相关专业研究生和硕士生导师,围绕研究生课程教学、教育管理等热点或前沿问题,从不同的视角对同一主题展开研讨,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

(四)学习经验交流会。学院组织2019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和司法考试A证获得者进行学习经验交流会,分享获奖研究生的学术成果与科研经验,激发研究生的学术兴趣和参与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

(五)“学术月”总结表彰会。对本年度学术活动中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学术月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授予校级“学术之星”称号(2名)和院级“学术明星”(4名),学校和学院将分别予以表彰;对本年度实践成果被采纳、获得技术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授予校级“实践之星”称号(8名);对本年度研究生学术月活动组织过程中工作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授予院级“优秀组织工作者”(2名)并表彰奖励。

2138太阳集团 “研究生学术月”活动公告20191025.xlsx

2138太阳集团 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评选办法20191028.docx

2138太阳集团

20191028